aircar

服務條款

v1.0|2026-05-12 生效

1. 平台定位

aircar(以下簡稱「本平台」)是台灣機場接送預訂之資訊媒合平台,撮合旅客與簽約合作車行。實際接送服務由本平台簽約之合作車行(含其聘僱或派遣之合法司機)提供。

本平台不擁有車輛、不直接僱用駕駛人員,定位為運輸資訊服務業,非運輸業。

2. 訂單成立

旅客於本平台完成資訊填寫及付款(或選擇付款方式)後,訂單生效。本平台將於 30 分鐘內分派予合作車行確認接單。

若分派 60 分鐘內無車行接單,本平台將主動聯繫旅客提供替代方案或退款。

3. 服務內容

  • 桃園國際機場(第一、第二航廈)之接機與送機服務
  • 3 種車型可選:舒適轎車、豪華轎車、商務車
  • 價格已含過路費、第三人責任險、乘客險
  • 不含過夜費、額外停靠、跨縣市加成(依車行公告)

4. 旅客義務

  • 提供正確之乘車時間、地點、航班、聯絡電話
  • 準時於約定地點等候,遲到 15 分鐘以上司機得逕行離開
  • 不得攜帶違禁品、危險品或活體動物(導盲犬除外)
  • 車內請繫安全帶、不抽菸、不食用有強烈氣味食物

5. 取消、改期、退款

詳見 「取消政策」

6. 責任歸屬

服務過程中如發生:

  • 司機 / 車輛因素導致之損害(遲到、車輛故障、駕駛行為瑕疵等) :由承接該訂單之合作車行負主要賠償責任,本平台居中協助處理。
  • 旅客個人物品遺失:請於下車前確認,遺失於車內者可協助通知司機尋回,本平台不負保管責任。
  • 第三人責任險之外的人身傷亡:依車行投保之乘客險(每位 NT$300 萬)理賠。

7. 個人資料保護

請參閱「隱私權政策」

8. 服務變更與終止

本平台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部分服務之權利,重大變更將提前 7 日以 email / LINE 通知註冊用戶。

9. 準據法與管轄
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因本服務所生爭議,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10. 聯絡方式

聯絡客服頁 | hello@aircar.com.tw